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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消息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4-09 浏览:168

前几天,我们提前发布了 最高100万元!“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即将开始申报  ,在4月3日下午 重庆市科技局 将具体申报细则进行落实并公告,申报条件和要求与科技部发布的一致,但是在支持方向及资助强度进行了明细,主要分为两个方向,具体如下:
   方向一: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资助额度为100万元/项,拟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
    方向二:能源、交通、制造、材料、空间技术、农业、资源环境与海洋、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资助额度为50万元/项,拟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
    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区县,各区县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申报,其中,具有国家自创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示范县资质的区县,推荐企业可放宽到不超过5家。
     申报时间不变,依然是4月10日至4月25日;
  如果你企业有成熟的产业化项目,市场应用前景好,带来经济效益可观,不要错过!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要求,结合我市本年度科技创新工作重点及实际情况,就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2019年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 已经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更新2019年度数据信息的科技型企业;

2. 已经取得“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2020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 已经填报2019年度“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和完成火炬统计调查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限项要求。每个企业限报1项,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

(三)注册年限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

(四)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支持方向及资助强度

方向一: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资助额度为100万元/项,拟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

方向二:能源、交通、制造、材料、空间技术、农业、资源环境与海洋、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资助额度为50万元/项,拟推荐项目不超过20项。

三、推荐方式

此次项目推荐遴选采取各区县推荐的形式组织。由各区县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及辖区内的企业实际情况,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申报。其中,具有国家自创区、国家级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示范县资质的区县,推荐企业可放宽到不超过5家。

四、组织流程

(一)推荐申报。4月10日至4月25日,由各区县组织辖区内推荐企业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选择“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

(二)组织评审。4月26日至5月10日,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拟定评审方案,就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形成推荐名单。5月11日至5月20日,市科技局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形成推荐项目建议按程序报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对推荐项目进行终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由市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

五、其他要求

1. 为保证项目质量,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2 .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须于4月15日前,将盖章的《“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推荐表》(附件2)反馈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项目推荐。

申报服务咨询:18523596339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