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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5-30万,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消息来源:工业快报 发布日期:2020-07-09 浏览:351

两江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商贸旅游企业渡难关的扶持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助力两江新区商贸、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根据中央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两江新区《抗疫暖企八条》等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支持范围与方向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范围内注册、纳税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



支持标准


第三条 商贸


(一)实体商业类。

1.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卖场)为场内租户、商户减免租金5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综合体或商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经营场地建筑面积(不含车库)每平方米奖励10元计算,总金额不超过实际减免费用的40%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其营业场地建筑面积在(不含车库)1(含)-3(不含)千平方米、3(含)-5(不含)千平方米、5千(含)-1万(不含)平方米,1(含)-3(不含)万平方米、3(含)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5、10、15、20、30万元一次性奖励。

3.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电子商务类、物流类。

1.电子商务类。2020年第一或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大于10%的限额以上电商企业,给予对应季度奖励5万元,累计不超过10万元。

2.物流类。2020年上半年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增长的限额以上物流企业,给予对应季度奖励10万元,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企业参展奖励。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参加了2020年2月—6月期间在悦来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展览活动,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旅游业

(一)景区节庆活动损失。对已开展2020年新春节庆活动的直接管理区范围内景区景点,根据新春节庆活动已支付费用,按不超过30%的标准进行适当补贴。4A级景区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二)酒店退订损失。对1月24日后取消宴会及订房的直接管理区范围内星级酒店,根据客人退订费用,按不超过30%的标准进行适当补贴。五星级酒店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四星级酒店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旅行社退团损失。对1月24日后取消行程的直接管理区范围内规模以上旅行社,根据退团退费情况,按不超过30%的标准进行适当补贴。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其他事项


第五条 对同时享受多个同类型的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办理,不重复享受。


第六条 限额以上、规模以上企业是指根据国家统计标准、统计制度纳入国家统计体系的企业,且已纳入两江新区统计口径。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直接管理区”指重庆市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需满足经营场地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不含车库)以上,持有者为单一企业,且统一运营,符合商业相关用地、规划等要求、并需接受两江现代服务业局统一安排的第三方审计。


第九条 申报企业在2019年至今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消防责令停业整顿记录。在疫情期间经多次沟通仍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企业不予补贴。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经查实后立即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 申报时间。2020年7月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