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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近期可申报项目汇总(6.01/6.20)

消息来源:工业快报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268

01

  •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 重庆市关于开展2020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庆市开展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 2020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

  • 2020年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

  • 开展2020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 重庆市开展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 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

  • 2020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

  • 征集2020年重庆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

  • 2020年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




01




2020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 申报时间:2020-06-12/2020-07-10


  • 扶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数量。市知识产权局在本年度所支持的产业领域内,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支持,支持数量届时视财政预算安排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支持举措。市级财政给予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并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40%的财政经费支持,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财政经费。


  • 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领域属于本项目支持领域范围。围绕相关技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发基础,并有专利化、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调查和相关计划。预期专利成果对于突破国际技术封锁、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二)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来源,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近三年专利产品产值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提升,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有效,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备;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拥有有效专利30件(含)以上,其中拥有与培育计划涉及技术领域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

    (四)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工作优势。与其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





02




2020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


  • 申报时间:2020-06-18/2020-07-17


  • 扶持方式及标准:

    每个立项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管理。


  • 申报条件:

    本专项资助对象为全职在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在渝院士”),申报对象为在渝院士所在单位或与在渝院士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





03




重庆市开展202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 申报时间:02-14/10-20


  • 扶持方式及标准:荣誉资质


  • 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04




2020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申报


  • 申报时间:03-03/12-31


  • 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补助


  • 申报条件: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05




2020年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


  • 申报时间:03-18/12-31


  • 扶持方式及标准: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06




开展2020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 申报时间:04-30/12-31


  • 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前补助,研发费补助


  • 申报条件:

    1.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

    2.创新中心建设的牵头单位应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经济实力和高端研发人才,有承担并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有较强的整合行业创新资源、技术扩散、辐射和转移能力,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3.创新中心股权结构合理,包括3家及以上本领域市内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

    4.创新中心的股东单位可通过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等入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5.创新中心的联盟应汇聚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联盟成员覆盖本领域大部分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




07




重庆市开展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 申报时间:06-01/08-31


  • 扶持方式及标准:资质荣誉,税收优惠


  • 申报条件: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附后)内的居民企业。

     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自我评价认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08




申报2020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项目


  • 申报时间:05-28/06-30


  • 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补助。个项目5万元,共12个项目。

  • 申报条件: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市场(含商场、大型超市及具有商贸流通功能的电商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优先支持。





09




2020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


  • 申报时间:06-11/07-30


  • 扶持方式及标准:资质荣誉,事后补助,奖励

  • 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用于工业设计的投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从业人员3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含省市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

    (八)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拥有一定规模的设计人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四)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一年,企业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五)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10




征集2020年重庆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


  • 申报时间:06-10/06-25


  • 扶持方式及标准:本次征集入库的示范项目,将作为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预备项目。原则上对入库项目按不超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费用)的20%给予补助,其中创新示范智能工厂最高1000万元,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示范项目最高500万元,每个方向支持项目不超过十个。详细政策和资金申请方式以后续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准。


  • 申报条件:

    (一)创新示范智能工厂。

    1.申报牵头单位为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智能制造水平较高的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已通过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企业。

    2.申报牵头单位需与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形成联合体进行申报,联合体单位不超过5个,优先支持入选《2020年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与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单位的投资金额、任务分工、权利及责任。

    3.申报项目需综合应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数字孪生、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打造不少于五个应用场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场景包括企业5G内网、工业高清视觉质检、工业AR/VR、数字孪生、AGV智能运输、智能人机物协同、边云协同、大数据辅助决策、生产线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等单个场景应用,以及以上多个场景的集成应用。

    4.项目设备及软件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直接关联投资比例不少于30%,牵头单位的直接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5.申报项目的建设起始日期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如为拟建项目应于项目公示后一个月内启动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6.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的生产过程数字化、车间信息集成化、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并形成至少一个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

    7.项目联合体成员应当形成至少一个行业级别的系统解决方案,并积极开展推广应用。


    (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1.由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等组成联合体,进行联合申报,不支持单独申报。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在重庆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优先支持联合《2020年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单位不超过5个。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单位的投资金额、任务分工、权利及责任。

    2.二级节点示范项目总投资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包括网络、平台、安全相关软硬件,系统集成、云平台服务等投资费用(项目验收时以发票为准),牵头单位的直接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3.申报项目的建设起始日期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如为拟建项目应于项目公示后一个月内启动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4.申报的二级节点应承诺连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重庆),并获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提供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示范项目。

    1.申报主体为在重庆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企业。工业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等组成联合申报体,进行联合申报,联合申报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需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投资金额、任务分工、权利及责任。联合体单位不超过5个。

    2.项目投资包含基于5G网络为基础,网络、平台、安全相关软硬件投入,系统集成、云平台服务等投入,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牵头单位的直接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3.申报项目的建设起始日期不早于2019年1月1日,如为拟建项目应于项目公示后一个月内启动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均不超过24个月。

    4.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应用5G等新型网络技术、智能网关、边缘计算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打造5G+工业互联网新型应用场景,应满足以下预期目标要求之一:

    (1)5G数字化车间。全车间/工厂/特定场景5G网络覆盖率达到50%以上;联网设备达30台以上;生产效率提升20%以上。

    (2)5G+工业高清视觉质检。质检效率提升20%以上;不良品率降低5%以上或良品率达到98%以上;误判率低于0.01%。

    (3)5G+工业AR/VR。开展基于AR/VR应用生产培训100人次以上;开展远程维护50次以上。

    (4)5G+无线自动化控制。闭环自动化控制正确率95%以上;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5)5G+云化机器人。开展复杂产品装配工艺的数字化仿真、在线感知、智能决策正确率95%以上。

    (6)5G+物料智能管理。物料量化管理实时率和准确率达到95%以上。

    (7)5G+AGV智能运输。降低成本10%以上;提高AGV效率10%以上。

    (8)5G+数据采集和标识解析。数据采集和标识解析效率提升10%以上。

    (9)5G+产线设备协同。产线各生产环节的设备5G接入达到50%以上;设备间网络延迟低于10毫秒;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10)5G+其他应用。其他有利于推动5G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应用,降低成本10%以上。





11




2020年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


  • 申报时间:06-10/07-06


  • 扶持方式及标准:资质荣誉

  • 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3.该项软件产品类别属于工业软件、高端行业应用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类软件、自主基础软件、新兴软件等;

    4.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开发完成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著作权人须包含申报单位);

    5.该项软件产品是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等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申报范围);

    6.该项软件产品通过第三方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