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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工业快报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318
区级国家相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的影响,支持文化产业复苏振兴,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拟开展2020年度渝中区文化产业项目申报遴选工作。专项资金将通过项目补助、租金补贴、绩效奖励、贷款贴息、合作入股、保费补贴等方式对审定项目予以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5月20日—6月19日
二、申报对象
(一)凡在渝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诚信守法、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在渝中区拟投资开展文化产业项目,并将于项目立项前落户渝中区的文化类企业。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项目申报制,凡在渝中区域内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均可申报。申报项目应选择明确、清晰的资助类别。
2、文化产业项目要体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要有经费投入、有收益预测和可行性分析;项目具备良好的产业前景和社会影响。
3、重点支持:母城文化、数字文化、娱乐演艺、动漫游戏、影视、艺术品交易、文创产品的开发与营销等项目。
4、鼓励文商旅融合类项目申报。
5、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资料
1、重庆市渝中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立项申请书;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信证明;
3、法人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表(盖章),2020年注册(或新迁入)渝中区的企业提供2020年近期的财务报表(盖章);
4、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有关项目的材料。(以上资料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