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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工业快报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203
各类企业经营者请注意!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目前距年报截止时间还剩不到一个月时间,请各企业主一定按照要求进行年报,逾期不年报,企业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诸多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因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
2019年度年报还有这些新变化:
多报合一 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年报
除海关管理企业实施“多报合一”外,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今年开始实行“多报合一”,以上两种市场主体可从“多报合一”独立入口进行年报,也可从“市场主体年报”-“企业年报”入口年报。
新增内容 新增公示信息与填报内容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随企业年报一并公示;所有主体新增特种设备信息填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