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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

消息来源:经信委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766

为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发改社会〔2019〕1427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本行动计划基期年为2020年,计划目标年为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把握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和疫情催生的市场机遇,顺应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聚集发展的趋势特点,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优化健康产业结构,增加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快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的大健康产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注重创新引领,做强“医”。加快创新资源集聚、研发平台建设、产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向健康服务领域渗透,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注重集聚发展,做大“药”。统筹医药和医疗器械两大领域,抓住医药龙头企业和关键环节,带动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协调共进,引导企业和项目集聚发展,打通生产、流通两个环节,完善医药流通网点、业态布局。

注重产业融合,做精“养”。把握大健康产业横跨一二三产业特点,建立健全“健康+”产业新体系,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医疗与文化旅游融合、食品与健康融合,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扩大产业生态圈。

注重品牌提升,做优“健”。完善运动休闲设施,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体育赛事品牌,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医疗卫生与体育文化相结合,推广康体运动、户外运动,加强群众健身指导。

注重服务效能,做细“管”。依托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大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健康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创新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开发推广全面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加快多功能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建设。

(三)发展目标。

坚持长周期的发展思维,系统谋划、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提质增效,积极服务“健康重庆”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优质健康资源覆盖面有效扩大,健康技术研发和转化能力大幅提升,公共健康、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健康产业集群,成为全市重要支柱产业,基本建成全国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先行区,努力将重庆打造成国家医学名城、西部医疗高地、国家重要医药基地和国际知名康养胜地。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创新驱动,打造国家医学名城。

1.创建全国一流医科大学。依托陆军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加快创建一流医科大学,支持医学类学科专业进入“双一流”建设行列,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优势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强化空间规划引导,整合中医教学、科研、医疗资源,研究组建重庆中医药大学,逐步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学品牌专业。支持医学院校积极承担各类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医学科技前瞻性问题研究。

2.建设高端研发平台。鼓励围绕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领军企业,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推动建设国家自然人群资源库重庆中心、重大疾病创新药物研发平台、肿瘤免疫病理平台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检验检测及中试平台建设,建成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二期。支持建设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临床样本库,推进人体生物等效性(BE)实验室、医疗器械工程转化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推进老年健康研究机构建设,设立老年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基地)。

3.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实施大健康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在精准医疗、生物材料、生物工程、免疫治疗、细胞治疗、传染病防治、重大慢病诊疗等领域,加强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前沿关键技术和颠覆性创新技术。在数字诊疗设备、体外诊断、康复辅助等领域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医疗器械,形成一批拳头产品。在化学药、疫苗、生物药领域,支持开展创新药物研发、大品种药物技术提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高级中间体和特色原料药研发、重大和突发传染病疫苗与抗体研发。在中药领域开展道地中药材资源评价、新品种(系)选育、种苗繁育、规范化种植技术和精深加工技术创新、植物细胞培养产业化研究。在公共卫生防疫领域支持开展传染病病原微生物溯源、新发传染病快速检测、生物灾害风险评估、生物样本数字化、化学品毒性综合检测、职业卫生和毒理检测等技术与产品研发。

4.提升研发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与国内外专业优势明显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医疗机构合作,通过联合科研、成果孵化、市场合作等方式,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创新链条。围绕建设生物医药特色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依托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转化平台,试点建设独立的临床试验医院和医学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打通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支持重庆国际转化免疫研究院、中关村医学工程转化(重庆)中心和智睿生物研发孵化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转化医学研究院等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及推广示范工程。

5.创新外包服务模式。强化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关键环节产业协作,积极培育合同研究外包(CRO)、合同研发生产(CDMO)、合同加工外包(CMO)、合同销售外包(CSO)等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开展共性平台建设和共性技术开发,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研发生产服务机构,为药物从研发到上市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二)突出服务促动,打造西部医疗高地。

6.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扩容。围绕打造西部医学中心和建设西部国际医疗城,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重医附一院联合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等建设综合类(含中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国际化服务能力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医疗服务品牌。加快建设“1+3+X”的公共卫生应急项目体系,健全“市—区域中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一批应急医院和若干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项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质扩容市中医院、市中药研究院,改造提升区县中医医院,支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室和中药房。以市中医院、市肿瘤医院为龙头,建立肿瘤中医临床防治体系。

7.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特色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加强区县级医院内涵建设,健全农村、社区等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内涵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8.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加快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构建重庆“卫生健康云”基础服务体系,试点5G远程医疗专网。加强疾病流行趋势预测和智能监测,开展全市疾病预测体系建设试点,建设智能传染病预测平台。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断、多维医疗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研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进虚拟现实、智能语音和影像识别技术在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应用。继续开展智慧医院示范建设。搭建全民健康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和行业综合治理等相关系统建设,提升业务应用智能化水平。

9.发展“线上医疗”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公共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诊疗、健康咨询、社区及居家健康管理等新业态。发展智慧养老、妇幼保健等线上服务业态,推广应用基于健康物联网的健康检测监测、智能筛查预警、慢病管理、居家康复等综合健康信息服务。支持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处方审核、合理用药咨询和药品销售配送等服务。鼓励健康养老机构依托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提供便民服务、动态监测、健康咨询等线上养老服务。依托医学类“金课”建设,推出一批线上线下精品课程。

10.培育壮大医美产业。推动专科医院建设,大力发展美容、眼科、口腔等特色专科,打造一批专科医疗品牌。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差异化的发展方向,引导医疗美容诊部和诊所做精细分领域,形成一批特色品牌。引导医美机构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高水平服务,提升医美行业的品质和话语权。支持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医美行业会议、论坛、展会、选秀等活动,提升“重庆医美”知名度。

(三)突出集聚带动,打造国家重要医药基地。

11.发展生物药产业。依托两江新区水土产业园、重庆高新区医药产业孵化基地、巴南区国际生物城,加快建设西部重要生物药产业基地。支持发展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大力发展血液制品、重组蛋白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等生物药。重点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系统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的抗体药物,基因重组T细胞治疗药物和间充质干细胞、神经干细胞、造血干细胞等细胞生物制品,以及高附加值血浆成分、细胞因子等新型血液制品。

12.发展化学药产业。围绕化学创新药、大品种仿制药、原料药及辅料,着力打造“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体系,创建国家级特色原料药基地,建设国家小品种药(短缺药)生产基地。做大特色化学原料药及辅料,加快推广化学原料药绿色制备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积极承接原料药及辅料转移,推动原料药及辅料集约化生产。支持企业开展化学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的研发,重点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发一批新靶点和新作用机制的新药物。扩大仿制药品种及产业规模,鼓励在渝设立药品上市持有机构,支持企业建立高端制剂关键技术平台,鼓励企业提前布局开发专利即将到期的化学药大品种,争取实现仿制药在国内首批上市。

13.发展中药产业。支持各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中医药产业,打造从种植、饮片到中成药的中医药全产业链,建设一批中医药产业园。依托三峡库区、武陵山区、秦巴山区等自然生态优势,发展一批市级以上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提升黄连、青蒿、佛手、山银花、川党参、枳壳、独活、丹皮、玄参、淫羊藿、小茴香、木香等渝产道地药材产业优势,做优一批“渝字号”特色中药材品种。参与国家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修订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发展植物细胞培养和提取技术,建设中药材植物细胞库,以生物技术手段推动中药材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遴选临床效果佳、品牌形象好的中药品种二次开发。推动中医经典名方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积极争取在重庆建设中国西部中药材交易市场。

14.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发挥重庆制造业的比较优势,以两江新区为核心,发展高端医学影像、医疗机器人、医用生物材料及植(介)入产品、智能医疗器械等高端医疗器械,开发一批人工心脏、胶囊内窥镜、特色病床等优势产品。以大渡口区、合川区、丰都县为重点,发展家用医疗仪器及设备,以及血液处理耗材、超声辅助材料、注射及输液器械、检验检测试剂等医用耗材,建成以创新产品孵化为特色的医疗器械及耗材产业基地。依托现有技术优势,支持智能释药系统、移动终端、穿戴式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开发。推动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基因检测、诊断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养老康复器械产业,支持老年产品、健康监测设备、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开发一批老年智能终端产品,建设重庆康复辅助产业园区,打造中国西部老年产品用品交易中心。

15.提升医药流通服务。引导药品流通资源有效配置,构建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配套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鼓励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完善医药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发展药品冷链物流。推动医药流通与物联网有机融合,完善医药流通网点、业态布局,培育医药电商新兴业态。依托中欧班列(渝新欧)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做大医药进出口业务,积极申报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口岸,全面开展首次进口药品及生物制品进口工作,打造国际医药供应链枢纽城市。

(四)突出融合联动,打造国际知名康养胜地。

16.发展养生旅游产业。依托重庆大山、大川、大库区及优质的生态和气候资源,聚焦休闲养生、滋补养生、康体养生、温泉养生四大业态,发展药浴、调理保健、慢病预防、针灸推拿等养生服务,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康养小镇。推动大健康与大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温泉康养游、森林与气候康养游、中医药康养游等,建成四季皆宜的国际一流养生旅游胜地。加快推进融汇国际温泉医疗中心、统景温泉康养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提升北碚区“世界温泉谷”康养文化产业园、“卧龙盐浴温泉”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等一批康养旅游聚集区,打响“温泉之都”品牌。做优南川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持续创建一批国家级健康旅游示范区。

17.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加快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健康养生、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新增一批连锁化、规模化、品质化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失能失智照护功能,打造一批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等一批医养结合机构,促进一批国有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大型养老集团开发老年公寓、养老社区、旅居养老等项目。促进养老与旅游、文化、教育、养生等融合发展,培育綦江横山、石柱黄水等一批健康养老基地。

18.发展健身康体产业。倡导全民健身运动,加快完善运动休闲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体育文化相结合,打造一批生态体育公园、体育特色小镇、汽车露营基地、山地户外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和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结合山城江城特色,打造提升一批山城步道,完善老年人、残疾人户外运动设施,探索建设一批智慧体育公园。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赛、武隆国际户外公开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等赛事品质,发展壮大城市乐跑道、世界行走日等品牌活动,承办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入渝建立山地户外运动健身基地,大力发展山地越野、山地自行车、山地摩托、山地汽车、野外探险等户外运动,建成全国户外运动首选目的地。

19.发展绿色健康食品。推动地方特色健康美食工业化、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营养方便食品、功能性食品、药食同源产品及特殊食品等健康食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健康食品品牌。支持发展天然、绿色、环保、安全的养生保健食品。鼓励开展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积极开发米面主食深加工产品以及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功能性油脂、益生菌类、营养素补充剂等健康产品。推动健康食品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健康食品基地。

20.发展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围绕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大力发展以健康信息档案、健康检测、健康干预、慢病管理、家庭医生、健康咨询、健康保险等为主的健康管理产业。支持建设月子中心、母婴照料、托婴托育等机构,开展第三方妇幼健康检测评价及咨询服务。建设精神康复、心理治疗、健康体检、疾病早期筛查等机构,提供职业病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多功能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支持开发覆盖医疗、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等多领域医疗险产品,拓展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各部门要把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大健康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强化大健康产业重大问题研究,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各区县要将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实际,突出区域特色,部署落实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对大健康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拓展“渝快融”“渝企金服”平台功能,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医疗健康创投基金,深入实施经济证券化五年行动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健康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将大健康产业项目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拓展大健康产业发展空间,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把大健康产业人才纳入“英才计划”,大力培育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高端研发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大健康产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三)扩大开放合作。

充分发挥两江新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和中欧班列(渝新欧)、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开放大平台大通道的优势,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快聚集高端创新要素,引进一批跨国制药龙头企业、高端医疗机构、高端研发平台,推动国际国内重点医药生物企业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落地重庆。利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契机,统筹医药、医疗、医保改革,推动成渝地区大健康产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探索建立大健康产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平台,把大健康产业作为智博会、西洽会等大型会展重要内容,提升国际国内影响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大健康产业准入制度改革,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取消不必要的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项目。推动大健康产业专项标准建设,加快中医药、养老养生、健康旅游等领域地方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研究建立适应大健康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包容有效审慎监管制度,完善对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与医疗卫生跨界融合监管。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将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进行公示。

(五)完善监测评估。

完善大健康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开展健康产业核算工作。加强对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监测分析与评价,形成大健康产业发展年度报告,加强大健康产业宣传推介。总结推广大健康产业发展先进经验。


附件:1.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支持医学科技创新,打造国家医学名城

1.打造全国一流教研基地。依托陆军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院校建设一流医科大学,做大做强临床药学、基础医学、生物技术等特色学科专业;整合中医教学、科研、医疗资源,谋划组建重庆中医药大学。支持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组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

2.建设高端创新平台。对按照“开发协同、市场运作”原则,经评审认定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给予补助支持。对引进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的,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从评定为高端研发机构次年起,根据其人才团队、研发投入和建设规模等情况,连续4年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研发专项给予支持,每年资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对新建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第三方医药产业研发服务平台及专业检测机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年度服务合同金额(不含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300万元以上、提供第三方医药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提高生产技术能力。对经过国家药监部门生产许可认证,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许可标准设计建造的生产技术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制剂生产线达到国际主流市场标准并首次通过其官方药监机构合规性审查的,按照每条生产线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

4.推广应用创新产品。推动重点培育品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支持纳入目录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对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远期合同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产品示范应用。

二、深化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打造西部医疗高地

5.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合理的分工与分配机制,倡导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鼓励开展各类医疗机构广泛协作、联动、支持模式试点。

6.优化社会办医准入。简化社会办医的准入流程和前置条件,实施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政策。

7.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医美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检验、影像、病理、消毒、血透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国(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支持港澳地区医疗服务提供者在重庆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8.提升社会办医质量。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医院机构等级评审。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应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人员。

9.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医联体建设。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可牵头组建医联体,参与远程医疗协作网。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

10.多层次开展互联网医院试点。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之间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与医联体开展横向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推进互联网医院试点,出台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构建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完善“互联网+护理”服务标准,扩大优质医疗护理服务供给。

11.支持医美产业发展。加快制定美丽健康产业领域行业标准。建设美丽健康产业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探索市、区两级联合招商新模式,鼓励美丽健康行业跨国公司在渝设立地区总部。引导推动行业相关的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产业计量测试平台落地。推动美丽健康产业领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2.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向社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服务外包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三、大力发展医药产业,打造国家重要医药基地

13.发展生物药产业。依托两江新区水土产业园、重庆高新区医药产业孵化基地、巴南区国际生物城,加快构建涵盖基础研究、药物发现、药物设计、临床前开发、临床试验、工业化生产的全链条产业体系,发展新型疫苗、抗体药物、血液制品、重组蛋白药物、免疫细胞治疗药物等生物药。

14.发展化学药产业。围绕化学创新药、大品种仿制药、原料药及辅料,着力打造“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体系。鼓励企业承接原料药转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化学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开发新靶点和新作用机制的新药物。扩大仿制药品种及产业规模,鼓励在渝设立药品上市持有机构,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支持企业提前布局开发今后3—5年专利到期的化学药物大品种,争取实现仿制药在国内首批上市。

15.发展中药产业。加强种植基础设施建设和渝产道地药材品牌打造,推动区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中药产业,着力打造从种植、饮片到中成药的中药全产业链。发展植物细胞培养和提取技术,建设中药材植物细胞库,以生物技术手段推动中药材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建成中药研究院中药传承创新工程、城口县灵芝研究中心等一批项目。

16.发展医疗器械产业。以两江新区为核心,发展人工心脏、胶囊内窥镜、特色病床等优势产品。以大渡口区、合川区、丰都县为重点,发展家用医疗仪器及设备、医用耗材。推动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对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支持和由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试验并经中心管理部门认可的创新医疗器械,给予优先审评审批。

17.加强园区企业政策保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公司债券,支持生物医药集群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建设临床研究、委托加工、检验检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四、强化医养产业融合,打造国际知名康养胜地

18.深化康养基地试点。适度扩大康养基地试点范围,打造一批品牌知名、融合发展的康养产业集群。依托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景观和优良的空气、水、温度等康养资源,建设一批森林康养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康养基地,打造四季康养、各具特色的季候康养基地。

19.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云平台,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培育服务新业态,带动养老服务消费。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20.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准入便利化。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对利用闲置资源改扩建的养老设施,按照有关规定适当简化消防验收手续。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指南、标准等信息。

21.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建立并规范转型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完善转型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机制,发展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普惠养老服务。

22.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适当床位建设补助,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给予一定运营补助,推动养老机构持续发展。依法保护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对通过国家质量认证或管理服务标准认证的机构给予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实行“一照多址”,简化注册登记手续。

23.强化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报销限额和人次人数比、次均费用等关联性管理指标,参照单病种结算方式按床日付费,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24.加大医养产业投资力度。聚焦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领域,深化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合作,以项目为载体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商业模式。建立社会办医规范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与合作相关制度。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和天使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医疗健康产业。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并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25.发展绿色健康食品。支持健康食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校企合作,培育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搭建面向健康食品行业的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行业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健康食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智能化工厂和数字车间。整合行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支持健康食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

五、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要素综合保障

26.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加快出台推动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在职医务人员依法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培训体系,支持高职院校在护理等相关专业下开设老年护理方向,探索建立同养老机构定向教育培训机制。建立护理人才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养老岗位津贴和企业年金补贴制度,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扩大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设立的公益性岗位数量。政府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或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名义组织的相关业务和人才培训,应向社会办医平等开放。

27.健全用地保障机制。参照出让底价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的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制度,降低用地成本。鼓励区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盘活闲置资源,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在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允许按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型布局、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

28.健全财税保障机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博(展)览会,给予适当场地、展位补贴。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及养老机构在社区提供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营利性社会办医(含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社会办医机构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资格后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落实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政策。对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企业免征注册申请费用市级部分。

29.健全金融保障机制。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向健康服务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鼓励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服务,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医疗健康创业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健康服务业融资。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健康产业吸引投资。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老年人能力认定、需求评估体系和管理办法。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精准制定长护险项目享受清单,满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提高养老护理品质。支持基本医疗保险机构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相关业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会办医联合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形成互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与社会办医信息系统对接,方便为患者就医提供直付结算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支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产品,科学厘定费率。支持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型金融产品。稳妥推进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注册,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养老目标基金。控制养老目标基金下行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30.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违规行为处罚、举报力度,对发现问题多、社会反映强烈、监管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人员严肃问责。医保部门对违反协议的医疗机构实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健康保险基金等行为。将处罚信息统一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医疗服务全程实时监管机制,监管结果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将诊疗信息上传至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医疗健康信息安全防护,对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