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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工业快报 发布日期:2020-04-28 浏览:188
这两年最热闹的“恩怨夫妻”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俞渝再演“手撕大戏”。
4月26日下午,李国庆发布《告当当全体员工书》,称俞渝仅为董事,无任何职权。而当当网回应李国庆“夺权”一事称,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
李国庆宣称“夺权”的理由有三,俞渝存在无视股东权益、拒绝向股东分红,严重侵犯股东的知情权、分红权等合法权益。俞渝管理不当,造成员工感染疫情并连带企业品牌受损。李国庆自称已经获得另外两大股东支持,于4月24日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被选举为董事长与总经理。
当然,李国庆这一说法是否成立,还有待其他股东来予以证实。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当网已经于2016年退市重归私有化,其股权结构就在于李国庆、俞渝与其他几个小股东之间的股权分配,如果李国庆确实获得了其他小股东的支持,是可以在股东会上决定包括对俞渝人事任免、李国庆成为董事长兼总经理等重大事项。
然而,即使李国庆的说法属实,但采取上门抢公章来实现“夺权”这一举动,既涉嫌违法,对于当当网整体品牌形象、正常经营以及未来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
李国庆带人上门抢公章,进一步激化了与俞渝之间的矛盾。一旦矛盾继续扩散乃至不可控,必然会造成企业内部人心惶惶,甚至演化为“挺李派”和“挺俞派”,造成当当网员工工作效率下降、流失,相关运营流程陷入混乱乃至停顿局面。
而当当网陷入如此大的风波,其整体发展也将为此买单。试想,面对一个创始人之间随时爆发激烈冲突的企业,哪个客户还敢放心与之交易?图书供应商会担心自己供货后无法拿回货款、普通用户则担心下单后迟迟拿不到所需图书。最极端的情况是,当当网的运营上下游都将受此波及。
哪怕李国庆确实获得了股权主导,也应依法走完职务任免程序,而不能采取上门抢公章的违法之举。《刑法》第280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回、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李国庆如果真的“抢”了公章,那就有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同时也可能对当当网整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要知道,企业是不可能“抢”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