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服务商
消息来源:经信委 发布日期:2020-04-22 浏览:192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精神,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等方式,重点用于降低融资成本、助推企业成长、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加强公共服务等领域,向渝东南、渝东北地区适当倾斜。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0年第一批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
二、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行奖补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奖补
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专项绩效奖补
五、“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补
六、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奖励
七、重庆市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
八、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补助
九、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款贴息
十、中小微企业股改挂牌奖励
十一、挂牌企业首次融资奖励
十二、重庆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专项绩效奖补
十三、重庆市小微企业票据贴现中心承办银行绩效奖补
十四、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绩效奖补
十五、重庆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贴息
十六、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奖励
十七、重庆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化改造奖补
十八、中小企业“上云”实施智能制造成效奖励
十九、中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补助
2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报时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3
咨询方式
详情咨询秘书处:+86-18523596339(微信同号)